新修订的《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认缴登记制进行了完善,明确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同时,新《公司法》施行前已登记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本法规定期限的,除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应当逐步调整至本法规定的期限以内;对于出资期限、出资数额明显异常的,公司登记机关可以依法要求其及时调整。
高飞律师以其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知识,从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出发,深入剖析了合伙人在新法律环境下如何从无到有、从零到一地创立和管理公司。
高律师从每个企业都高度关注的注册资本变革出发,讲述了此次《公司法》修订后企业主们应该重点关注哪些方面;同时,高律师以典型案例为抓手,深入浅出的带着各位企业主对股权交易规则、公司治理制度、股东权益保护和公司设立退出机制等方面全方位了解了新《公司法》,为与会者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法律建议和操作指引。
过程中,女企业家认真聆听并积极互动,同时就自身关心的问题与高飞律师展开了深入交流,高律师也针对企业主的提问给出了实际操作建议,还重点突出了落地过程中需要额外关注的方面。
解读以案说法,有理有据,通俗易懂,参会者纷纷表示活动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受益匪浅,对新《公司法》有了更加全面和深刻的理解,对如何在新法框架下进行企业管理和合伙人合作也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信心。下一步将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认真学习、深入领会新《公司法》精神,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专业水平,依法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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